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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废止中比不平等条约:兼评北洋政府的修约外交

日期:1986.01.01 点击数:12

【类型】期刊

【题名】论废止中比不平等条约:兼评北洋政府的修约外交

【作者】 习五一

【关键词】 中国政府 外交部 修改不平等条约 中比条约 北洋政府 修约外交 北京政府 顾维钧 比利时 领事裁判权

【期刊名】近代史研究

【摘要】中比《通商条约》及《通商章程:海关税则》(以下简称《中比条约》)是腐朽昏聩的清政府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。第二次鸦片战争硝烟未尽,各国纷纷强索特权,比利时也趁火打劫。《中比条约》于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在北京签字。谈约使比利时轻而易举地获得了领事裁判权、协议关税权,设立租界权、片面最惠国待遇等一系列殖民特权。条约规定十年满期,但每

【年份】1986

【ISSN】1001-6708

【页码】182-202

【期号】第2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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